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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言
本標準由四川省畜牧食品局提出并歸口。
本標準由四川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批準。
本標準由四川省畜牧總站、四川農業大學、德陽景程禽業有限公司起草。
本標準起草人:馬 敏、王繼文、李 亮、李 強、李明鏡、王萬霞、曹 偉。
種鵝生產技術規范
1 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種鵝飼養管理的技術規范,包括鵝場選址、布局、建筑、引種、飼養管理、衛生防疫、生產記錄等。
本標準適用于種鵝飼養場和養殖小區。
2 規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單)適用于本文件。
GB 13078 飼料衛生標準
GB 16548 病害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生物安全處理規程
GB/T 18407.3 農產品安全質量 無公害畜禽肉產地環境要求
GB 18596 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
NY 5027 無公害食品 畜禽飲用水水質
NY 5030 無公害食品 畜禽飼養獸藥使用準則
NY 5032 無公害食品 畜禽飼料和飼料添加劑使用準則
NY 5263 無公害食品肉鵝飼養獸醫防疫準則
NY/T388 畜禽場環境質量標準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獸藥典》
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令第 67 號
3 術語與定義
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。
3.1 種鵝 Breeding Geese
符合品種要求,用于繁育的公母鵝。
3.2 育雛期 Brooding Period
0 wk~ 4 wk。
3.3 育成期 Growth Period
5 wk 至30 wk。
3.4 產蛋期 Laying Period
31 wk~68 wk。
3.5 凈道 Non-pollution Road
供鵝群周轉、人員進出、運送飼料和墊料的專用道路。
3.6 污道 Pollution Road
供鵝場糞便、其他廢棄物及淘汰鵝出場的道路。
3.7 全進全出制 All-in All-out System
同一鵝場或同一棟鵝舍只飼養同一批次的種鵝,同批同期進、出場的管理制度。
4 鵝場選址與布局
4.1 鵝場選址
4.1.1 場址不得位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》等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區域,且符合當地土地利用發展規劃要求。
4.1.2 鵝場應建在地勢高燥、采光充足、易排水、隔離條件良好、交通便利、沿途無污染、遠離噪音、水源和電力供應有保障的區域。
4.1.3 距離化工廠、礦廠、垃圾及污水處理場所2000 m以上,距離屠宰場、畜產品加工廠、畜禽場、畜禽交易市場等污染源1000 m以上。距離主要交通干線、居民區500 m以上。
4.1.4 鵝場周邊環境、鵝舍內空氣質量應符合GB/T 18407.3 和 NY / T 388 的要求。
4.2 場區布局
4.2.1 場區嚴格按生活管理區、生產區、隔離區和無害化處理區等功能區分開。生活管理區在生產區的上風向或側風向處,隔離區和無害化處理區應在生產區的下風向或側風向處。
4.2.2 生產區應根據主導風向,按照育雛舍、育成舍、種鵝舍的順序配置。生產區入口處應設大門、消毒池和更衣消毒室。場內分設凈道和污道、互不交叉。
4.2.3 鵝場周圍有圍墻或防疫溝,并建立綠化隔離帶。
4.2.4 鵝場和鵝舍應有與其飼養規模匹配的排水、排污、貯糞、污物處理等設施,防止污物、惡臭對環境造成污染。
4.3 鵝舍建筑
4.3.1 種鵝場鵝舍類型包括育雛鵝舍、育成鵝舍、種鵝舍。
4.3.2 鵝舍建筑的基本要求是冬暖夏涼、通風良好、光線充足、消毒方便、經濟適用。建筑材料要求防火、防腐蝕。
4.3.3 育雛鵝舍要求隔熱保暖、通風而無賊風、保證堅實干燥、防止鼠害。育雛舍分為網上育雛舍和地面育雛舍,地面育雛舍需配備一定面積的運動場和戲水池。
4.3.4 育成鵝舍和產蛋鵝舍采用開放式鵝舍,設計要求基本相同,由舍內和運動場兩部分組成,運動場面積應 是舍內面積的 4 倍~ 5 倍,應有 15°坡度,并設深度為 0.5 m~ 1 m的洗浴池。種鵝舍舍內應設置產蛋箱。
5 引種
5.1 種雛鵝必須來自有《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》的種鵝場,需有產地檢疫證明。
5.2 種雛鵝體型外貌符合本品種特征。雛鵝要求羽毛清潔、富有光澤、兩腿健壯有力、活潑好動、眼大有神、腹部平坦、卵黃吸收良好。
5.3 出殼后 12 h ~ 24 h 內,進行公母性別鑒定,公母鵝留種比例為 1:3 ~ 4。
6 飼養管理
6.1 飲水
飲水質量應符合NY 5027 的要求。
6.2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
飼料原料和飼料添加劑的使用符合NY 5032 和 GB 13078 的要求。
6.3 營養水平
種鵝各階段營養水平見表 1。
表1 種鵝各階段營養推薦需要量
項 目 | 不同階段 | |||
育雛期 | 育成期 | 產蛋期 | ||
0 ~ 2 wk | 2 ~ 4 wk | |||
代謝能(MJ/kg) | 12.12 | 11.72 | 10.88 | 10.45 |
粗蛋白?。?span lang="EN-US">%) | 20.00 | 16.00 | 15.00 | 17.00 |
賴氨酸 (%) | 0.90 | 0.60 | 0.55 | 0.66 |
蛋氨酸?。?span lang="EN-US">%) | 0.40 | 0.30 | 0.25 | 0.47 |
胱氨酸?。?span lang="EN-US">%) | 0.79 | 0.56 | 0.48 | 0.47 |
鈣 (%) | 0.80 | 0.70 | 0.65 | 2.60 |
有效磷?。?span lang="EN-US">%) | 0.42 | 0.40 | 0.35 | 0.36 |
鹽 分?。?span lang="EN-US">%) | 0.30 | 0.30 | 0.30 | 0.30 |
6.4 育雛期飼養管理
6.4.1 育雛準備
提前做好各種育雛設施、器具以及藥品準備,確保育雛舍干凈衛生、設施完整配套。進雛前一周用福爾馬林和高錳酸鉀進行舍內熏蒸消毒,調試供暖與保暖設備,進雛前 24 h 將舍內溫度升至 31 ℃ ~ 33 ℃。供溫可采用紅外燈、保溫傘、地下煙道、暖氣管等方式。
6.4.2 飲水
雛鵝出殼后 24 h 內及時給予飲水,1 d ~ 3 d 雛鵝的飲水中每 1 kg水中加 1 g復合維生素。飲水設備每天清洗消毒。
6.4.3 飼喂
雛鵝在第一次飲水 1 h ~ 2 h 后進行開食,開食料選用破碎料或濕拌料。自由采食。
6.4.4 溫度
育雛期雛鵝所需溫度見表 2。
表2 育雛期雛鵝所需溫度
日齡( d ) | 溫度 ( ℃ ) |
1~3 | 31~32 |
4~7 | 29~31 |
8~14 | 23~29 |
15~28 | 18~23 |
6.4.5 濕度
育雛前期控制在 60% ~ 65%,后期控制在 65% ~ 70% 為宜。
6.4.6 光照
1 d ~ 7 d 采取 24 h 光照,8 d ~ 21 d 逐漸過渡到自然光照。
6.4.7 密度
不同階段種鵝的飼養密度見表 3。
表3 飼養密度
飼養方式 | 1 wk | 2 wk | 3 wk | 4 wk | 產蛋期 |
地面平養(只 / m2 ) | 17~20 | 12~16 | 8~10 | 5~6 | 2-3 |
網上飼養(只 / m2 ) | 20~25 | 15~20 | 8~10 | 6~7 | 3-4 |
6.4.8 通風
保持舍內通風良好,空氣新鮮。
6.4.9 分群
根據鵝的生長發育、體型大小、體質強弱進行分群飼養。
6.5 育成期飼養管理
6.5.1 限制飼養
從 5 wk 開始改喂育成期日糧。在育成期內每周分別在公母鵝舍內隨機抽樣 10% 稱重,計算公母鵝平均體重并與標準體重比較,根據種鵝實際體重與標準體重的差異,控制育成期種鵝的采食量,使其具有適合的開產體重。
6.5.2 光照控制
采用自然光照。育成期內不延長光照時間或增加光照強度。
6.5.3 產蛋前期的飼養管理
6.5.3.1 更換飼料
24 wk ~ 25wk時(開產前 1.5個月),逐漸改喂初產蛋日糧,同時增加飼料喂量,每周增加 10 g~ 15 g/只,30 wk(開產時)達到自由采食。
6.5.3.2 增加光照
24 wk~25wk(開產前1.5 個月)起逐漸增加光照時間,30 wk(開產時)達到 17 h ,此后整個產蛋期保持每天光照 17 h。光照強度 10 lx (2 w ~ 3 w / m2 )。
6.5.3.3 種鵝的選擇與公母配比
23 wk(開產前 2 個月)時,進行種鵝開產前的選擇,淘汰多余的公鵝和有傷殘的母鵝,選留后公母鵝配比為 1:4 ~ 5。
6.6 產蛋期飼養管理
6.6.1 營養水平
產蛋期能量、蛋白質水平要滿足種鵝產蛋需要,同時注意日糧中鈣磷含量及比例,具體參照表 1執行。
6.6.2 產蛋管理
每 4 只~ 5 只母鵝配置1個產蛋箱。保持產蛋箱內墊料新鮮、干燥、松軟,減少窩外蛋。
6.6.3 種蛋的收集
及時收集種蛋、消毒入庫。
6.6.4 日常管理
供充足飲水。保持舍內墊料的清潔和干燥,水浴池保證清潔水供洗浴。注意鵝舍的通風和適宜密度。光照程序要保持恒定,不宜輕易變動。
6.6.5 種鵝選擇
母鵝產蛋至 68 wk 左右,可根據生理性狀選擇對鵝群進行逐漸淘汰,淘汰恥骨間隙在 3 指以下,腿部有傷殘的母鵝,并淘汰多余的公鵝。
6.6.6 種鵝利用年限
2 年 ~ 3 年。
6.7 休產期的飼養管理
6.7.1 調整鵝群
及時淘汰鵝群中老、弱、病、殘鵝和低產鵝。
6.7.2 強制換羽
種鵝進入休產期,進行強制換羽,以便開產整齊一致。
6.7.3 營養要求
休產期日糧水平參照種鵝育成期水平。開產前 30 d,日糧恢復到產蛋期水平。
7 衛生防疫
7.1 消毒
7.1.1 制定合理的消毒程序和衛生防疫制度,并認真執行。
7.1.2 消毒劑選擇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獸藥典》規定的高效、低毒和低殘留消毒劑。
7.1.3 鵝場門口設消毒池和消毒更衣間,進出車輛經過消毒池,并進行噴霧消毒;所有進場人員必須經消毒更衣間進入。消毒液定期更換,保持其有效性。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出生產區。
7.1.4 鵝舍及鵝舍周圍環境每周消毒 1 次,鵝場周圍及場內污水池、排糞坑、下水道出口宜每月消毒1次。
7.2 獸醫防疫
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》及其配套法規的要求,加強對種鵝高致病性禽流感、小鵝瘟、鵝副粘病毒等疾病的監測和預防。結合當地實際情況,制定科學的免疫程序,進行預防接種,并符合 NY 5263 要求。
7.3 獸藥使用
按照 NY 5030 要求執行。
7.4 廢棄物處理
7.4.1 病、死鵝處理
病、死鵝按 GB l6548 進行無害化處理。
7.4.2 糞污處理
清出的墊料和糞便在固定地點進行堆放、發酵處理。鵝場污水經沉淀和生物處理,達到 GB 18596規定的標準再向外排放,鼓勵實施種養結合和糞污資源化綜合利用。
8 生產記錄
按照農業部《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管理辦法》建立生產記錄檔案。